(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指派律师对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提前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详细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149名,代表股份17,665,966,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99252%。其中A股股东1,148人,代表股份13,364,288,047股;H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4,301,678,920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所有议案均合法获得通过。表决结果显示,各议案的同意比例均超过99%,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