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与程序,提高决策效率,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并切实履行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董事应亲自出席,如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涉及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决议应在会议记录中详细记载,并由全体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需严格执行并及时披露。规则自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