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成员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可连选连任。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总监等。委员会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并可向董事、高管提出质询。
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通知需提前三日发出,特殊情况除外。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