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保证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且不得有特定禁止情形。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若出现不能履行职责或重大失误等情况,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及记录、信息保密等工作。公司应为其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文件。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程序,包括了解信息披露情况、征询意见、设立信息披露管理部门等。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批准生效。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