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保障资产保值增值。对外投资包括发起投资、追加投资、收购兼并、合资合作项目、证券投资、金融衍生产品等。公司对外投资需遵循有利于公司发展、资源配置优化、风险防范和依法规范运作的原则。
对外投资权限方面,投资项目根据金额及授权范围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董事长有权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以下行使对外投资,全年累计不超过20%;董事会审批权限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0%及以下的对外投资。
对外投资决策需经过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设立三个阶段。重大投资项目需聘请有资质的科研机构或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对外投资处置包括股权转让、股权清算等,需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并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公司投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项目执行和监督,审计部进行项目审计。公司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