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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鸿图: 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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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二〇二四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广东智洋凯成律师事务所接受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其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6日在广东省肇庆市召开,由副董事长廖坚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3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1,876,1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9634%。其中,现场参会股东9名,代表股份数344,123,368股;网络投票股东330名,代表股份数7,752,820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会议。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广东智洋凯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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