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半数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筹备会议和审核人选。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