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潘晓林)
本人尚吸松,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立案调查或公开谴责。
本人不是因缺席董事会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不存在影响诚信或任职资格的情况。本人已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本人承诺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如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