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细则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细则规定,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且不得有特定不良记录。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最长不超过6个月。公司应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信息披露制度,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投资者等的信息沟通;筹备组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负责会议记录;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事务;关注媒体报道,及时反馈重大事项;组织董事和高管培训,确保其了解信息披露职责;确保公司合规运营,及时报告违规行为。
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环境。董事会秘书需遵守公司章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