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动、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形式,并提供网络投票等便利方式。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会应保证连续举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决议执行情况由董事会负责监督。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