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律师对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4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云华路9号华大时空中心C区国际会议中心419会议室召开,董事长汪建因公未能出席,由董事牟峰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9:15-15:00。出席股东共117名,代表股份227,832,004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28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