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罗普特: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接受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多项议案,并公示激励对象名单。2025年6月23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及授予股票期权。同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6月23日,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451.00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人员。授予条件包括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经核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授予日、授予对象及授予条件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还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罗普特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