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姜宁))
姜宁作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姜宁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姜宁确认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也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姜宁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姜宁确认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监察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姜宁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姜宁及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姜宁不是被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场所采取禁入措施或处罚的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姜宁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姜宁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