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卧龙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卧龙新能”)出售其持有的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90%股权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期间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5年5月22日。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交易对方及其董监高、标的公司及其董监高、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及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核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如李迎刚、姚远、汤海燕、夏逸航、毛灵萍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卧龙新能股票的行为。相关人员声明其交易行为基于个人独立判断,与本次交易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况。中信建投证券也在自查期间买卖了卧龙新能股票,其声明交易行为基于公开信息及自身分析,符合信息隔离制度,不构成内幕交易。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相关主体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