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重大事项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重大风险、重大变更及其他重大事件。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事项时应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并于24小时内提交书面文件。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信息披露的管理和监督。未经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授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外披露信息。制度还规定了对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的责任追究措施。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