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京城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为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需满足特定业绩考核条件才能解除限售。具体考核条件包括:2024年公司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不低于7.97%,且增长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2024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16%,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转型创新业务类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05%。
根据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报告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的实际业绩为:净资产现金回报率为9.88%,增长率为271.42%;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为17.32%;转型创新业务类收入增长率为408.5%;研发投入占比为4.19%。以上业绩均达到或超过设定目标。因此,公司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业绩达成之目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