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发行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工业视觉装备及精密测量仪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半导体量测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智能驾驶及具身智能控制器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发行人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且不存在同业竞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依法纳税,不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本次发行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