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董事分为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监事分为外部监事和内部监事。公司为客观反映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外部监事的劳动、风险与责任,激励其参与决策与管理,发放适当津贴。津贴发放对象为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津贴、外部董事津贴和外部监事津贴。津贴标准为: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外部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万元/年,外部监事津贴为人民币0.8万元/年。津贴于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任免通过当日起每年计算发放。董事、监事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义务和职责,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任期内,若因违规决议或不履行决议受处罚,由个人负责承担。任期内正常原因辞职或非本人原因变动的,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津贴数额。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