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6月23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规则旨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行为,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例会,由董事长召集。临时会议可由提案人提交书面提案,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三日发出,紧急情况可免予提前通知。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应亲自出席,如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决议需过半数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记录应详实,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决议执行情况需在后续会议上通报。规则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及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