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
为保证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计划的批准程序包括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计划,董事会审议,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专业意见,大连市国资委批复,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名单,股东会审议并通过。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包括董事会审议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书,60日内完成授予并公告。解除限售程序包括确认激励对象是否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公司和激励对象各自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发生特定情形时将终止实施本计划,激励对象个人发生异动时按具体情形处理。本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执行,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以授予日收盘价为基础计量。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