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25-049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6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2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包括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151,490,478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用于钽铌湿法冶金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等四个项目;限售期安排;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多项议案。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