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8名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激励对象范围进行了核实,认为这些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情形。监事会认为上述28名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20日为预留授权日,向28名激励对象授予86.8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7.13元/份。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