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提供法律意见。本次发行获得公司内部及监管机构批准,包括2025年3月30日董事会和2025年4月2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金监总局、上交所和证监会也相继批准。发行对象为财政部,双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确定发行价格为9.06元/股,发行数量为11,589,403,97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5,000,000,000元。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了验证。财政部确认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履行相关备案程序。财政部与建设银行之间的交易不视为关联交易。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