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修订))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6月)旨在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强调董事应遵守法律法规,关注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需建议股东会撤换。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起生效,但因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董事会审议交易事项时,根据交易金额和比例确定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融资等事项也有明确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临时会议需提前通知。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无法出席时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董事需对决议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