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及其除权除息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6,299,951股,首次授予172名激励对象16,019,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专用账户剩余280,951股。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数为1,308,635,463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格为5.07元/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及其除权除息处理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