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与律所签订的服务合同,律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出具此意见书。意见书基于《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针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2023年3月至2025年4月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激励对象名单及核查意见。2024年7月,公司完成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2025年4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由于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140%,18名激励对象的1,176,000股限制性股票需回购注销。回购价格分别为10.95887元/股和18.43030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总计13,107,292.80元。公司已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并预计于2025年6月26日完成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将有所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