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丽岛新材: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章程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主要修订包括: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等规定;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要求;删除原第七章监事会内容;明确资本公积金可按规定弥补公司亏损,完善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等。此外,公司还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