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核建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适用对象包括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职工代表董事1名,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审计与风险、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由董事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董事会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会议通知需提前发出,董事可通过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