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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泉为: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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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由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通知于2025年5月31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14:30在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C幢易贸大楼2层会议室召开,同时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由董事长褚一凡主持,共有25名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代表股份25,748,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0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石桥珺女士和周永明先生当选为独立董事;还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韩鹏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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