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股东大会”均改为“股东会”,新增第二条关于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股东会职权范围调整,如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条件和召集人有所变化,如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权方面,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股东会提出提案。股东会可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也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0日发布此修订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