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陶海征))
本人陶海征,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为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等情形。本人无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本人已经通过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人承诺在担任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