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中国船舶: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披露,本次交易旨在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整合双方资源,优化船舶制造板块产业布局,发挥协同效应。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基础,确定换股比例为1:0.1339。交易完成后,中国船舶每股收益有所下降,但资产规模、营业收入等显著提升,手持订单全球领先。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将整合科研生产管理优势资源,提升船舶制造板块核心竞争力。中国重工部分资产、合同等在实际交割过程中可能存在难以变更或转移的特殊情形,但相关业务资质、知识产权等权属转移不存在实质障碍。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已制定投资者保护安排并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风险提示。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中国船舶集团承诺在三年内剥离沪东中华不宜注入上市公司的资产,并在五年内解决黄埔文冲同业竞争问题。中国重工存在部分土地、房产、租赁房产、海域使用权瑕疵,但不影响生产经营。中国重工受到的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实质性法律障碍。中国船舶和中国重工已及时依规披露各自权属瑕疵、行政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船舶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