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夏富彪))
夏富彪作为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周军提名。夏富彪声明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夏富彪确认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夏富彪已通过第3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其不存在利害关系。
夏富彪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夏富彪及其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夏富彪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禁入措施或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夏富彪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及其他有关信息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