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峡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本所对海峡股份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确认,首次授予97名激励对象中,3人因离职、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225,000份。行权价格因公司2022年至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5.119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25年5月30日至2026年5月29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满足行权条件,公司业绩系数为1,个人业绩系数均为100%。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