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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数字: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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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针对公司调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33元/股调整为16.98元/股。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还需就本次调整事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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