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对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以及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