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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股份: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泰股份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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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泰股份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不超过1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80元/股,回购期限不超过12个月。2024年6月27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4.75元/股。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8,850,700股,占总股本的1.90%。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08元(含税),以总股本1,516,870,176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28,850,700股后的1,488,019,476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904,155.8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按照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3.5120元/股,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3.5122元/股,影响较小。综上,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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