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总经理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职责和行为规范。细则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需具备丰富管理知识、实践经验、诚信勤勉等条件,并且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行政职务。
细则明确了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如维护公司资产、实施董事会决议、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经济效益等。总经理具体行使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年度计划、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职权。副总经理和执行经理作为总经理助手,分管部门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做好财务工作,编制预算、执行财务计划、进行成本控制等。董事会秘书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重大事项,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总经理应每三个月向董事会提交经营管理报告,并在年度董事会上报告经营情况。公司内部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涉及重大变化或影响的事项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