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资金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董事应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勤勉尽责,并在公开募集前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子公司实施的,子公司也应遵守此制度。公司董事会应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承诺用途。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等情形时,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募投项目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公司应及时披露原因及调整后的投资计划。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现场核查。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