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决定。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证券法》规定,具备独立主体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的,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确保公平、公正。选聘程序由审计委员会提出资质条件,公司进行初步审查,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董事会,再由股东会批准。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需约见前任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和调查,并在年报审计期间不得随意改聘。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审计委员会对选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