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由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泰联合证券继续履行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责任。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6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5年6月18日,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保荐协议。根据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将完成华泰联合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华泰联合证券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不再履行相应职责。中信证券委派沈子权先生、王琦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公司对华泰联合证券及其团队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