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履行了一系列程序。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4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5月2日至11日,公司公示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5月15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6月15日和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再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1,8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26元/股,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4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