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由董事会办公室准备资料,委员会讨论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