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两个月内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等。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公司重大事项决议等。股东会提案需符合法律规定,涉及投资、财产处置等事项需详细说明。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股东会应设置现场会议,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确保股东参与。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表决、记录等程序,确保会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