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船舶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章程第一条增加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二条增加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十一条删除;第十三条修改为整合中船集团船海主业;第十六条修改为“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第二十一条删除;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六种例外情形;第二十七条修改了发起人股份锁定期及高管股份转让限制;第二十八条修改了短线交易规定;第二十九条新增了股东名册建立及查询规定;第三十三条新增了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效力争议处理;第四十条修改了股东会职权;第四十一条修改了对外担保规定;第四十三条修改了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第四十四条修改了股东会召开地点及方式;第四十五条修改了股东会法律意见出具规定;第四十六条修改了股东会议事规则;第四十七条修改了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规定;第五十条修改了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的规定;第五十三条修改了股东提案权;第五十五条修改了股东会通知内容;第五十七条修改了董事候选人提名规定;第七十五条修改了普通决议通过事项;第七十七条修改了表决权行使规定;第九十五条修改了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第一百零五条修改了董事忠实义务;第一百零六条修改了董事勤勉义务;第一百零八条删除;第一百零九条修改了关联交易披露;第一百一十条删除;第一百一十一条删除;第一百一十三条修改了董事辞职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修改了董事辞职后的履职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修改了董事辞职后的义务;第一百一十六条修改了董事擅自离职的责任;第一百一十七条删除;第一百一十八条删除;第一百二十条修改了董事会组成;第一百二十一条修改了董事会职权;第一百二十三条修改了董事会授权;第一百三十条修改了专门委员会设置;第一百三十一条新增了审计委员会职权;第一百三十二条修改了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新增了提名委员会职责;第一百三十四条新增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改了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第一百四十三条修改了总经理工作细则;第一百四十四条修改了高级管理人员赔偿责任;第一百四十五条修改了高级管理人员义务;第一百四十六条修改了财务会计制度;第一百四十八条修改了财务报告披露;第一百五十条修改了利润分配顺序;第一百五十一条修改了公积金使用;第一百五十二条修改了股利派发;第一百五十三条修改了利润分配政策;第一百五十四条修改了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五条新增了内部审计机构职责;第一百五十六条新增了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第一百五十七条新增了内部控制评价;第一百五十八条新增了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协作;第一百五十九条新增了审计委员会参与考核;第一百六十条修改了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第一百六十一条修改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第一百六十四条修改了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第一百六十六条修改了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第一百七十六条新增了公司合并支付价款规定;第一百七十七条修改了公司合并公告;第一百七十九条修改了公司分立公告;第一百八十二条修改了减少注册资本;第一百八十三条新增了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第一百八十四条新增了违反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责任;第一百八十五条新增了新股发行优先认购权;第一百八十七条修改了公司解散原因;第一百八十八条修改了清算组成立;第一百八十九条修改了清算组职权;第一百九十条修改了清算组公告;第一百九十四条修改了破产清算;第一百九十六条修改了清算组成员责任;第二百零二条修改了释义;第二百零七条修改了术语定义。此外,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删除关于“监事”、“监事会”的表述,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并根据上述修订意见,对《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特此公告。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