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相关调整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相关调整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所对领益智造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进行了调查。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领益智造已履行以下程序:2024年6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2024年7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4年8月14日,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6月1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将行权价格调整为4.44元/份。
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7日。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调整后行权价格为4.46-0.2=4.44元/股。本次调整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