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该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应集中存放于此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经过严格的申请、审批流程,募投项目如遇重大变化需重新论证。公司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等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得将募集资金提供给关联人使用。
公司可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募投项目需由董事会决议并通过股东会审议,新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进行持续督导。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