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6月))
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公告。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公司每年应进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