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控制,或属于相同或相近业务范围,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
核查结果显示,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主要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如下:
2024年12月11日,公司通过现金交易方式完成对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收购。2025年1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5,386万元减至10,386万元。除上述交易外,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主要的资产购买、出售情况。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事项,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