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此,公司聘请了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评估机构,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公司董事会就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意见。天健兴业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交易各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确保了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报告假设前提符合法律法规和市场通用惯例,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
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过程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评估结果公允准确。评估定价以天健兴业出具的评估报告为依据,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方式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董事会认为,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